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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甘肃国税助推新兴产业快苏发展的那些事儿


  “我们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同时,生产的农膜产品享受增值税优惠,近五年累计享受税收优惠近400万元。”聊起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帮助,甘肃省敦煌市西域特种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宋祥会十分感慨。西域特种新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面积达3838平方米的实验大楼,运行着西北地区首条千吨级聚苯硫醚生产线。十年间,这家企业总资产从成立之初的3484万元增长到3.3亿元,增长了10倍。

  西域特种新材这类企业能够在几年时间中发展壮大,与甘肃省转型跨越发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近年来,甘肃省初步形成了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和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速达到17.2%,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8个百分点,占生产总值比重由2013年的7.2%提高到10%左右。

  甘肃省国税局深刻认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甘肃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领头羊”地位,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站在为全省发展大局服好务的高度,对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涉及的税收政策坚决执行到位,优化纳税服务,动态跟踪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认真解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遇到的税务问题。

  2014年11月,甘肃省国税局、地税局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联合发出通知,安排部署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的有关工作,明确了涉及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支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57项税收政策。据统计,甘肃省已分两批认定38户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共计入库国税税收5.6亿元。

  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甘肃省国税局实行了一系列简政放权、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据了解,2014年4月,该局依法清理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分三批取消了21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自2015年4月1日起,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国税机关;自5月1日起,贯彻税收征管规范,将全省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方式调整为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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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6:3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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